小額貸款抵押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額貸款抵押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1
廣州XXX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做為專業(yè)的(中小企業(yè)融資)服務公司,現(xiàn)針對大廣州地區(qū)、北京地區(qū)的中小企業(yè)客戶,特別推出一種貸款創(chuàng)新產(chǎn)品--------快速審批的無抵押貸款,最高額50萬元,期限兩年。同時協(xié)助您與國際性銀行建立起戰(zhàn)略信用合作關系。
申請條件:
1、上述地區(qū)注冊的中小企業(yè);
2、注冊時間至少2年含;
3、年營業(yè)額達到200萬含;
4、持股15%以上的股東年齡一般在28---60歲。
中小企業(yè)無抵押貸款申請所需文件
基本資料
1、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2、國地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
4、公司章程
5、驗資報告
6、人民銀行核發(fā)的貸款卡;
7、公司主要成員與擁有超過5%公司股價的董事,持股人身份證或者護照;
(以上資料全部復印兩份,協(xié)同原件一并帶來)
財務資料
8、近六個月銀行對帳單;
9、企業(yè)近期財務證明;
近三年財務報表或者近三年的審計報表及近三年的稅務單包括營業(yè)稅、增值稅、所得稅;
10、其他能證明公司經(jīng)營收益狀況的文件資料;
注意事項
11、持股超過15%的股東要親自到銀行簽字(帶公章、私章、財務章);
12、貸款額RMB40萬以上,擔保人要提供銀行為受益的人身意外保險
廣州XXX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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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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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抵押合同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通訊地址:
為確保 (以下稱“債務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為債務人與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chǎn)
1.1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chǎn)是: (以下稱“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1.2抵押財產(chǎn)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范圍
2.1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貸款的本金(大寫) ;幣種 ;月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甲方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當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無論債務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擔保的,乙方均有權首先要求甲方對上述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2.4乙方放棄其他擔保的,甲方仍應承擔擔保范圍內(nèi)的全部擔保責任。
2.5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甲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nèi)辦理完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后三日內(nèi)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乙方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若乙方要求甲方為抵押物投保的,甲方應在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nèi)辦理完畢投保手續(xù)。甲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不低于抵押物的合理價值(或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xù)辦妥后,甲方應將保單正本交乙方保管。
4.2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nèi),甲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xù)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甲方未能投保或續(xù)保的,乙方有權自行投保、續(xù)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并承擔乙方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5.1 甲方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jīng)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甲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甲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zhì)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5.6甲方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不會違反其成立協(xié)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文件的任何規(guī)定;不會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或政府授權或批準;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或受之約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會導致其在該合同項下違約。
5.7甲方不存在將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的、已經(jīng)發(fā)生且尚未了結(jié)的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而且據(jù)其所知無人將采取上述行動。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甲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6.3甲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乙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zhuǎn)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chǎn)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甲方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chǎn)(或甲方的工作、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乙方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甲方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實現(xiàn)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6.9 乙方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甲方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甲方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乙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
(2)甲方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的。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甲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甲方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2)甲方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甲方造成的其他原因。
8.2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公證與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9.1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合同雙方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9.2 如債務人及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甲方就主合同及本合同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抵押權的費用、違約金愿意接受公證機構出具執(zhí)行證書,并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9.3公證機構收到執(zhí)行證書出具申請時,公證機構按照本合同“通知”條款所羅列的通訊地址向擔保人以信函方式核實債務人的違約情況,擔保人未在 個日歷日內(nèi)回函,或回函提出異議,但未按約定提出充足證據(jù),則視為其同意債權人向公證機構提出的債權人已完全履行合同的證據(jù)和債務人違約的主張。
9.4雙方約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方式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的,其后各期債權視為到期,可以就全部債權申請強制執(zhí)行。
9.5如公證機構不予出具執(zhí)行證書或公證執(zhí)行證書經(jīng)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的,雙方約定采用本合同中第十一條款中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抵押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 貸款人有權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或金融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企業(yè)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shù)據(jù)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企業(yè)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shù)據(jù)庫查詢抵押人的相關信息。
10.2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發(fā)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0.3 法律法規(guī)或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如若雙方已經(jīng)申請辦理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二條 通知
12.1本合同規(guī)定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通知或書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所有要約、書面文件或通知)均應通過以下方式之一送達相應一方:
(1)當面遞交;
(2)中國郵政特快專遞;
12.2 在以下時間通知被視為已經(jīng)送達:
(1)如果以當面遞交方式送達,送達指定地址并簽署回執(zhí)或其他送達證明;
(2)如果是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送達,為交寄日后的第三個工作日;
12.3 以下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3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jīng)各締約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將約定貸款一次性以 形式發(fā)放給借款
人。借款人在收到該貸款后,應給貸款人書寫借款借據(jù)。實際貸款以借款借據(jù)的
數(shù)額、日期為準,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實際貸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nèi)貸款利率按月利率
執(zhí)行;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具體付息方式為: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及利息。拒絕償還或逾期償還,視為違約。
第八條雙方商定將借款人 交由貸款人質(zhì)押,借款人不得對此質(zhì)押物做掛失、更換、變更等任何處置行為,以影響貸款方的利益,否則視為違約。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l、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xiàn)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nèi)
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diào)查、審核與
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財產(chǎn)、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第十一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和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4、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jīng)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5、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6、借款人和他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7、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8、借款人連續(xù)兩期未按時償還利息,經(jīng)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9、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4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xiàn),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xié)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nèi),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chǎn)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chǎn)是: (以下稱“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
1.2抵押財產(chǎn)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后三日內(nèi)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xù)辦妥后,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xù)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xù)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xù)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jīng)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zhì)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zhuǎn)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chǎn)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chǎn)(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抵押人應協(xié)助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并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 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一年止。
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8.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nèi)容無異議。
10.4 本合同經(jīng)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fā)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j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甲方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
10.6 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fā)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頁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5
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甲方的借款申請,為加強存單抵押貸款管理,明確雙方的經(jīng)濟責任,按照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簽訂合同。
一、貸款種類、金額及用途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儲蓄定期存款存單抵押小額人民幣貸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決儲戶存款未到期時急需使用資金的困難。
二、貸款的期限和利率
貸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收。貸款期間如遇利率調(diào)整,在貸款期限內(nèi)利率不變。
三、貸款的償還
存單抵押貸款原則上甲方應按期歸還,利隨本清,若甲方貸款提前還款按原定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息。
四、貸款的展期申請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抵押存單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應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且不超過抵押存單到期日。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數(shù)歸還貸款,在逾期一個月以內(nèi)(含一個月),甲方同意從貸款到期之日起,對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罰息,超過一個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單的存款抵償貸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
3.乙方應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單,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丟失、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4.抵押的存單在抵押期內(nèi),甲方不得申請掛失、轉(zhuǎn)讓存單保管收據(jù),如發(fā)生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立即處理其抵押存單。
六、其他條款
1.甲方死亡、其財產(chǎn)合法繼承人依法辦理存款過戶和繼承手續(xù),并繼續(xù)履行甲方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如無繼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處理抵押存單,抵償貸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貸款申請,抵押存單資料等書面證明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調(diào)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經(jīng)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借款本息還清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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