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鑒定申請書匯總十篇
隨著時代在進步,各種申請書頻頻出現(xiàn),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語言簡潔、準確。你還在為寫申請書而苦惱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筆跡鑒定申請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鑒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簽訂的合同編號:*************號,(當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簽名和手印;以及*****************************號“他項權(quán)利證書”的相關(guān)抵押手續(xù)中的******************的簽名和手印不是申請人本人所簽,兩處的簽名筆跡系被他人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簽有申請人名字的簽名不是申請人所寫。************************抵押合同上的簽名筆跡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接搭配、筆順等特征以及形成字體的結(jié)構(gòu)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qū)別,可以清楚的看到該合同上的筆跡系他人偽造的。
現(xiàn)在原告堅持是申請人書寫,為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真相,故申請法院委托相關(guān)鑒定機構(gòu)鑒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2
申請人:清水河縣新崗冶煉有限責(zé)任公司
住所地:清水河縣窯溝鄉(xiāng)馬路塔村
法定代表人:陸成勝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郭偉俊內(nèi)蒙古經(jīng)略律師事務(wù)所13604715164
申請事項:
請求二審法院對被上訴人一審提交的證據(jù):由牛永貴20xx年5月2日與20xx年元月4日分別以擔(dān)保人名義所行成的兩張借條的真實性做出司法鑒定:
第一、該兩張借條書寫內(nèi)容與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時間做出鑒定;
第二、該借書些內(nèi)容與蓋章的先后順序做出鑒定。(字壓章還是章壓字)
第三、借條書寫內(nèi)容與擔(dān)保人“牛永貴”的簽名是否屬于同一人牛永貴所寫做出鑒定。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訴人起訴申請人要求償還他們的款項,一審時被上訴人稱該借條是后蓋的章,既然如此那么應(yīng)該時章壓字了,但時從肉眼就可以看出時字壓章。說明原告在說謊!申請人從來沒有借過被上訴人的錢,更沒有讓牛永貴做過什么擔(dān)保人。但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清水河縣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號民事判決書不顧事實卻認定了兩張借條的真實合法性,并據(jù)次判決清水河縣新崗冶煉有限責(zé)任公司敗訴。
事實上該兩張借條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訴時偽造的,為了能準確查明事實,確保判決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請人請求二審法院對以上請求鑒定事項做出公正合法的鑒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8月日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xx,男,19xx年12月20日生,漢族,住xx省xx市xx區(qū)金嶺名廈22樓。
申請事項:
依法對原告周濤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中的簽名xxx是否為申請人本人書寫進行鑒定。
事實與理由:
貴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號周濤訴張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周濤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中的簽名xxx并非申請人本人所簽。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根據(jù)法律相關(guān)規(guī)定,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鑒定。
此致
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日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4
申 請 人:
某某某涉嫌受賄一案,我所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趙海根律師為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辯護人。現(xiàn)因案件需要對涉案的書證材料上黃某某的簽名是否其本人筆跡進行筆跡鑒定。因黃某某曾于XX年因某某案件接受貴局調(diào)查,在貴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簽名,可作為對比檢材,故委托貴局對書證和對比檢材上的簽名是否同一人所簽進行鑒定。
某市公安局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5
申請人:王XX,男,漢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鄭州市管城區(qū)十八里河鎮(zhèn)東吳河村。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鑒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條”中的簽名‘王XX’三個字不是申請人本人所簽,該簽名筆跡系被告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簽有申請人名字的“收到條”一份(收到條的內(nèi)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鋼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該收到條的內(nèi)容及簽名均不是申請人所寫。收到條上的簽名筆跡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接搭配、筆順等特征以及形成字體的結(jié)構(gòu)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qū)別,可以清楚的看到該收到條上的`筆跡系他人摹仿申請人筆跡所形成的。況且,被告購買申請人鋼材后,申請人從沒有受到過被告五萬元的鋼材款。
至此,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追究嫌疑人摹仿、偽造申請人筆跡的法律責(zé)任,故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鑒定。
此致
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6
申請人:何某洋,性別:男,中國澳門居民,澳門身份證號:P5XXXXXB47,現(xiàn)住濟南市XX路XX號某小區(qū)X號樓XXX室。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鑒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飾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財務(wù)20___年1月對賬單》等證據(jù)中的簽名“何某洋”三個字并非申請人本人所簽,該簽名筆跡系被告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飾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財務(wù)20___年1月對賬單》、《公司財務(wù)220___年2月份對賬單》、《公司財務(wù)20___年3月對賬單》、《公司財務(wù)20___年6月份對賬單》、《公司財務(wù)20___年9月份對賬單》、《公司財務(wù)20___年11月份對賬單》等證據(jù)均系原告單方制作,簽名并非申請人所寫。該簽名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接搭配、筆順等特征以及形成字體的結(jié)構(gòu)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qū)別,可以清楚的看出該簽名筆跡系他人摹仿申請人筆跡所為。
因此,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公正裁判;故申請人依法申請筆跡鑒定。
申請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7
申請人:xx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鑒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簽訂的合同編號:*************號,(當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簽名和手印;以及*****************************號“他項權(quán)利證書”的相關(guān)抵押手續(xù)中的******************的簽名和手印不是申請人本人所簽,兩處的簽名筆跡系被他人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簽有申請人名字的簽名不是申請人所寫。************************抵押合同上的簽名筆跡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接搭配、筆順等特征以及形成字體的結(jié)構(gòu)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qū)別,可以清楚的看到該合同上的筆跡系他人偽造的。
現(xiàn)在原告堅持是申請人書寫,為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真相,故申請法院委托相關(guān)鑒定機構(gòu)鑒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
二0xx年九月六日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8
申 請 人:XXX律師事務(wù)所XXX律師
某某某涉嫌受shou賄一案,我所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趙海根律師為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辯護人。現(xiàn)因案件需要對涉案的書證材料上黃某某的簽名是否其本人筆跡進行筆跡鑒定。因黃某某曾于1998年因某某案件接受貴局調(diào)查,在貴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簽名,可作為對比檢材,故委托貴局對書證和對比檢材上的簽名是否同一人所簽進行鑒定。
此致
某市公安局
申 請 人:XXX律師事務(wù)所
經(jīng)辦律師: XXX律師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9
申請人:劉女士,女,漢,42歲,1966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區(qū)xx路xx號x幢x室,電話:xxxx。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法院委托相關(guān)鑒定機構(gòu)鑒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證據(jù)“文件發(fā)放(回收)登記表”中的簽名“劉女士”三個字不是申請人本人書寫,該簽名筆跡系被告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證據(jù)“文件發(fā)放(回收)登記表”中的簽名“劉女士”三個字不是申請人本人書寫,該簽名筆跡系被告摹仿、偽造。現(xiàn)在被告堅持是申請人書寫,為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真相,故申請法院委托相關(guān)鑒定機構(gòu)鑒定,以示公正。
此致
合肥市蜀山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劉女士
筆跡鑒定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四川資陽市天宇建筑工程勞務(wù)有限公司住所:四川資陽市伍隍鎮(zhèn)政府街16號法定代表人:魏xx
申請事項:
對被上訴人桂煥厚提交證據(jù)《租賃合同》與《結(jié)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進行比對鑒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四川資陽市天宇建筑工程勞務(wù)有限公司未承建過成都中海國際社區(qū)8號地塊項目,且被上訴人桂煥厚向原審法院提交的《結(jié)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也與上訴人向原審法院提交的《租賃合同》中“陳心明”的簽字不符,因上述證據(jù)系被上訴人在20xx年9月13日開庭時才提交原件予上訴人質(zhì)證,上訴人在質(zhì)證過程中憑肉眼上觀察系看出上述兩處書寫的“陳心明”三字不是同一人書寫,該兩份證據(jù)系本案主要證據(jù),若其中一份系偽造或存在虛假,則該證據(jù)就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jù),因此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實,做到公平公正的審理以及維護被告的合法權(quán)益,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特向貴院依法申請對被上訴人桂煥厚提交貴院的《租賃合同》與《結(jié)算單》中陳心明的簽字進行比對鑒定。
此致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OXX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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