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吳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原文及譯文賞析
賞析通過鑒賞與分析得出理性的認識,既受到藝術作品的形象、內容的制約,又根據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經驗、藝術觀點和藝術興趣對形象加以補充和完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吳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原文及譯文賞析,歡迎大家分享。
吳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歷之兄也。季歷賢,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歷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文身斷發(fā),示不可用,以避季歷。季歷果立,是為王季,而昌為文王。太伯之奔荊蠻,自號句吳。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馀家,立為吳太伯。太伯卒,無子,弟仲雍立,是為吳仲雍。
大凡從太伯至壽夢十九世。壽夢立而吳始益大,稱王。壽夢有子四人,長曰諸樊,次曰馀祭,次曰馀眜,次曰季札。季札賢,而壽夢欲立之,季札讓不可,于是乃立長子諸樊,攝行事當國。王諸樊元年,諸樊已除喪,讓位季札。季札謝曰:“曹宣公之卒也,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將立子臧,子臧去之,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節(jié)矣’。君義嗣,誰敢干君!有國,非吾節(jié)也。札雖不材,愿附于子臧之義。”吳人固立季札,季札棄其室而耕,乃舍之。
十三年,王諸樊卒。有命授弟馀祭,欲傳以次,必致國于季札而止,以稱先王壽夢之意,且嘉季札之義,兄弟皆欲致國,令以漸至焉。吳使季札出聘①。季札之初使,北過徐君。徐君好季札劍,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為使上國,未獻。還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寶劍,系之徐君冢樹而去。從者曰:“徐君已死,尚誰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許之,豈以死背吾心哉!”
十七年,王余祭卒,弟余昧立。四年,王余昧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讓,逃去。于是吳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則王余昧后立。今卒,其子當代。”乃立王余昧之子僚為王。公子光者,王諸樊之子也。常以為吾父兄弟四人,當傳至季子;季子即不受國,光父先立;即不傳季子,光當立。陰納賢士,欲以襲王僚。
王僚十三年,吳欲因楚喪而伐之,以兵圍楚,使季札于晉,以觀諸侯之變。楚發(fā)兵絕吳兵后,吳兵不得還。于是吳公子光使專諸刺弒王僚,公子光竟代立為王,是為吳王闔廬。季子至,曰:“茍先君無廢祀,民人無廢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吾敢誰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亂,立者從之,先人之道也。”復命,哭僚墓,復位而待。
(選自《史記?吳太伯世家》,有刪節(jié))【注釋】①聘:古代諸侯國之間派使者相問的一種禮節(jié)。
6.對下列句子中加粗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義:意動用法,以……為義
B.君義嗣,誰敢干君。干:觸犯、冒犯
C.徐君已死,尚誰予乎? 予:給予
D.公子光竟代立為王竟:竟然
7.下列各項句中加粗字的意義和用法不相同的一項是(3分)
A.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 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寶劍
B. 太伯之奔荊蠻,自號句吳 曹宣公之卒也
C. 有命授弟馀祭,欲傳以次 必致國于季札而止,以稱先王壽夢之意
D. 從而歸之千馀家 復命,哭僚墓,復位而待
8.司馬遷在敘事時暗含褒獎季札之意,請用自己的話簡要概括具體內容。(3分)
9. 把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吳人固立季札,季札棄其室而耕,乃舍之。(3分)
(2)始吾心已許之,豈以死背吾心哉!(3分)
(3)吾敢誰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4分)
參考答案
6.D,“竟”,最終。
7.C
8.參考答案:屢次禮讓王位,堅守仁義(1分);掛劍徐君冢樹,誠實守信不欺心(1分):對公子光弒王僚自立為王一事,識大體、顧大局。(1分)。
9.(1)吳國人堅持要立季札,季札拋棄了家室財產去耕田,吳國人才放棄了這個打算。(“固”“舍”各1分,句意1分)
(2)我當初心里已經答應(把劍送給他)了,怎么能因為徐君死了而違背自己的本心(心意、諾言)呢!(“許”1分,“背”1分,反問句式1分)
(3)我敢怨責誰呢?我只有哀悼死者,事奉生者,來對待(等待)天命安排。(賓語前置1分;“死、生”詞性1分,“事”1分;句意1分)
參考譯文
吳太伯與其弟仲雍,均為周太王之子,王季歷之兄。季歷十分賢能,又有一個具有圣德的兒子昌,太王想立季歷以便傳位給昌,因此太伯、仲雍二人就逃往荊蠻,象當地蠻人一樣身上刺滿花紋、剪斷頭發(fā),以示不再繼位,把繼承權讓給季歷。季歷果然繼位,就是王季,昌后來也成為文王。太伯逃至荊蠻后,自稱“句(gōu,勾)吳”。荊蠻人認為他很有節(jié)義,追隨附順他的有一千余戶,尊立他為吳太伯。太伯死,無子,其弟仲雍繼位;就是吳仲雍。
總計從太伯至壽夢共傳十九代人。壽夢繼位后吳國方始日益強大,自稱為王。壽夢有四個兒子:長子叫諸樊,次子叫余祭(zhài,寨),三子叫余昧,四子叫季札。季札賢能,壽夢生前也曾想讓他繼位,但季札避讓不答應,于是讓長子諸樊繼位,總理諸種事務,代理執(zhí)掌國政。前560年(王諸樊元年),諸樊服喪期滿,要把君位讓于季札。季札推辭說:“曹宣公死后,各國諸侯和曹國人都認為新立的曹君不義,想要立子臧為曹君,子臧離開曹國,以成全曹君繼續(xù)在位。君子評論子臧說他‘能遵守節(jié)義’。您作為長子本是合理的繼位人,誰敢干犯您呢!當國君不是我應有之節(jié)。我雖無能,也愿學習子臧那樣的義舉。”吳國人堅持要立季札,他反而拋棄了家室財產去當農民,吳人只好放棄了這個打算。
前548年(十三年),王諸樊死去。留下遺命把君位傳給其弟余祭,目的是想按次序以兄傳弟,一定要把國位最后傳至季札為止,來滿足先王壽夢的遺愿。而且因為兄弟們都贊賞季札讓國的高風亮節(jié),大家都想把國君之位讓給別人,這樣就能依次漸漸傳到季札身上了。季札剛出使時,北行時造訪徐國國君。徐君喜歡季札的寶劍,但嘴里沒敢說,季札心里也明白徐君之意,但因(自己)還要到中原各國去出使,所以沒把寶劍獻給徐君。出使回來又經過徐國,徐君已死,于是季札解下寶劍,掛在徐君墳墓樹木之上才離開。隨從人員說:“徐君已死,又把寶劍給誰呀?”季子說:“不對,當初我內心已答應了他,怎能因為徐君之死我就違背我自己的心愿呢!”
十七年,王余祭去世,他的弟弟余昧繼位。四年后,王余昧去世,欲傳授王位給壽夢的弟弟季札。季札謙讓,逃離了。于是吳人說:“先王有遺命,兄長去世就由弟弟繼位,一定要到季子的頭上。季子今逃離,就由王余昧繼位。現在余昧去世,他的兒子應當繼位。”于是擁立王余昧的兒子王僚為王。公子光,是王諸樊的兒子。始終認為自己父輩兄弟四人,應當傳位給季子。季子不接受做國君,公子光的父親最先做了國君。如果位沒有傳給季子,公子光應當繼位。于是暗地里招納賢士,想憑借這個來襲擊王僚。十三年春,吳國想趁著楚國有喪事而去攻打它,派季札到晉國去,觀察各諸侯的動靜。楚國發(fā)兵斷了吳國軍隊的后路,吳兵不能夠退兵。于是吳公子光說:“此時機不可失。”告訴專諸說:“不追求哪有收獲!我是正宗的王位繼承人,應當繼位,我想得到王位。季子即使來了,也不會廢掉我的。”于是派專諸把匕首放到烤熟的魚中,擺在宴會上吃。專諸趁機手握匕首刺向王僚,于是就弒殺了王僚。于是公子光代立為王,這就是吳王闔廬。季子回來,說:“如果以前的君主不廢祭祀,人民都尊敬君主,社稷大事也有好的規(guī)劃,那就是我的君主。我能怨恨誰呢?(也只能)哀嘆死者,侍奉生者,等待天時到來。不是我想作亂,正直的人就有人跟從,古今以來都是這樣。”于是向吳王復命,到王僚的墓前哭拜。
作品賞析
《世家》為《史記》五體之一。司馬遷從維護國家統一的立場出發(fā),把各諸侯國看做輔佐中央政權的地方政治力量,希望他們能“忠信行道”,來維護中央集權的統一。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說明了他創(chuàng)立《世家》體例的目的:“二十八宿環(huán)北辰,三十幅共一轂,運行無窮,輔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
《史記》中共有《世家》三十篇,其內容記載了自西周至西漢初各主要諸侯國的興衰歷史。《世家》之取名就是因為“王侯開國,子孫世襲”,也就是諸侯爵位封邑世代相傳,故名《世家》。后人總結為“公侯傳國則為世家”(《后漢書·班彪傳》),“世家以紀侯國”(趙翼《廿二史札記》)。但司馬遷并不局限于僅用《世家》記載開國傳家的諸侯,例如陳涉身死國除而且無后,但因“秦失其政、而陳涉發(fā)跡,諸侯作難,風起云蒸,卒亡秦族。天下之端,自涉發(fā)難”,也確曾號為陳王,起了巨大的歷史作用,所以司馬遷為他寫了《陳涉世家》。表明了司馬遷為了真實反映歷史現實,而靈活運用《世家》這一體例的現實主義精神。
《世家》的敘事方法,大體與《本紀》相同,即以編年之體記載列國諸侯之事。因此劉知幾說:“司馬遷之記諸國也,其編次之體與《本紀》不殊。蓋欲抑彼諸侯,異乎天子,故假以他稱,名為《世家》。”
關于《世家》一體是否為司馬遷所創(chuàng),以前學者有截然相反的看法。一種以為司馬遷是“因襲前人”,如清代秦嘉謨說:“按《太史公書》宗《世本》,其創(chuàng)立篇目,如《本紀》,如《世家》,如《列傳》,皆因《世本》”(《世本輯補·諸書論述》)。另一種認為司馬遷是“鑿空獨創(chuàng)”,如宋代晁公武說:“《史記》一百三十篇,漢太史公續(xù)其父談書,創(chuàng)為義例,起黃帝迄漢武獲麟之歲,撰成十二《本紀》以敘帝王,十《表》以貫歲月,八《書》以紀政事,三二《世家》以敘公侯。”我們認為,司馬遷所立《世家》一體,既非純然“仿襲前人”,也不可能“鑿空獨創(chuàng)”,而是在前人史書體例的基礎上,加以融匯貫通因革損益,創(chuàng)立了《世家》之體。正如梁啟超所說:“其《世家》、《列傳》,既綜雅記,亦采瑣語,則《左傳》、《國語》之遺規(guī)也”,但“太史公首創(chuàng)紀傳體,為史界不祧之祖”(《中國歷史研究法》)。
《世家》一體,由于符合我國古代社會裂土封侯世襲不替的現實,所以有其不可替代的意義。《漢書》以下曾有些紀傳體史著取消《世家》改為《列傳》,遭到了一些學者的批評:“《傳》者,傳一人之生平也;王侯開國,子孫世襲,故稱《世家》。今改作《傳》,而其子孫嗣爵者,又不能不附其后,究非體矣。”(趙翼《廿二史札記》)所以《世家》一體,后代史書也屢屢采用,歐陽修的《新五代史》,就撰有《世家》十卷,而《宋史》亦有《世家》六卷。有的雖改名目,其體例依然,如《晉書》之《載記》、《遼史》之《外記》。正如清代王鳴盛所言:“考《世家》之名,《晉書》改稱《載記》,要皆不過小小立異,大指總在司馬氏牢籠中”(《十七史商榷》)。可見《世家》一體的重要影響。
本篇名為《吳太伯世家》,記載了吳國從開國祖先吳太伯遠避荊蠻(約公元前十二世紀中葉)至吳王夫差亡國(前473),長達一千二百年的一部興亡史。通過本篇,我們清晰地了解到吳國由弱而強、又由盛而衰的完整歷程。篇中再現了吳楚、吳越以及吳與中原諸侯之間錯綜復雜的矛盾關系,也反映了吳國內部統治階級之間的王室斗爭和君臣齟齬。
在本篇中,司馬遷用“皮里陽秋”的史筆,寓論斷于敘事之中,歌頌了吳太伯、季札二人不慕權力避位讓國的高風亮節(jié),無疑是對統治集團內部爭權奪勢喋血殘殺的一種嘲諷和反撥。同時,通過描繪公子光弒王僚的歷史場面,正面揭露和鞭撻了吳國王族成員之間同室操戈以謀王位的殘忍行徑。并且,通過對伍子胥盡忠報國反遭賜死的具體史實的生動描述,憤慨地批判了吳王夫差的昏暗不明,抒發(fā)了對專制社會中正直賢能之士“忠而被謗、信而見疑”的人生悲劇無限的同情和不平。
本篇藝術上的第一個特點,就是太史公從歷史現實的真實出發(fā),塑造了幾個栩栩如生性格豐富的人物形象。這些形象不是平面的概念演繹,而是有血有肉瑕瑜互見的多重性格立體組合。例如公子光這個形象,一方面司馬遷寫出了他的深沉有大志及精明干練:他善于擇人,擢用了孫武、子胥這樣的賢臣良將;他用人不疑,信任尊重敵國的亡臣如子胥、伯嚭等人。一方面又寫出了他的陰鷙殘忍,為了奪取王位不惜犧牲專諸去殺死自己的骨肉弟兄。又如夫差的形象,一方面寫出他誓報國仇家恨的執(zhí)著精神和西破強楚、南降于越、北威齊晉、稱霸中原的巨大業(yè)績,一方面又寫出他好大喜功、拒諫飾非、暴戾寡恩的怪僻個性。二者都是很成功的藝術形象。
本篇藝術上的第二個特點是史筆的成功運用。中國史傳敘事以簡潔為上。本來有關吳國的史實,在《左傳》及《國語·吳語·越語》中記載很多,有些言論連篇累牘。作為斷代史這樣寫或還可以,但《史記》作為通史必然不能容納這么龐雜的內容。因此,司馬遷以“博采”為基礎,而以“善擇”為主導,選取那些最生動最能反映吳國基本歷史面貌的言論和事實,經過去粗取精的理解消化和藝術再創(chuàng)造,變?yōu)檠约s意賅的簡潔敘述和傳神對話,使全篇敘述不蔓不枝線索清晰,人物語言如從口出無不畢肖。譬如黃池之會晉吳爭長一節(jié),司馬遷不但刪去《國語》中吳王以甲兵三萬圍困晉軍之事,而且高度壓縮了吳王、晉公的對話。《國語》中吳王原話為:“天子有命,周室卑約,貢獻莫入,上帝鬼神而不可以告。無姬姓之振也,徒遽來告。孤日夜相繼,匍匐就君。君今非王室不平安是憂,億負晉眾庶,不式諸戎、狄、秦、楚;將不長弟,以力征一二兄弟之國。孤欲守吾先君之班爵,進則不敢,退則不可。今會日薄矣,恐事之不及,以為諸侯笑。孤之事君在今日,不得事君亦在今日。為使者之無遠也,孤用親聽命于藩籬之外。”而司馬遷卻抓住要害,一言以蔽之,改為“于周室我為長!”言既簡練而又得其神髓,可見出太史公運用語言的高度能力。
作者簡介
司馬遷(約公元前145或前135年—?),夏陽(在今陜西韓城西南)人。出身史學世家,父親司馬談官至太史令。司馬遷十歲時隨父到長安,先后求學于董仲舒和孔安國門下。二十歲開始游歷名山大川,所到之處均考察風俗,采集史跡傳說。繼承父親太史令的職位后,司馬遷得以飽覽朝廷藏書,又隨漢武帝到各地巡游,增長了見識;他同時開始著手整理史料,以完成父親寫一部“名主賢君、忠臣死義之事”的通史的遺愿。漢武帝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出征匈奴時因友軍接應不力身陷重圍,在矢盡糧絕的情況下投降匈奴,司馬遷因上疏為李陵辯護觸怒武帝,被處以宮刑。受此大辱,司馬遷憤不欲生,但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決心“隱忍茍活”。出獄后任中書令,繼續(xù)發(fā)憤著書,完成了被魯迅先生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名著《史記》。
【吳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原文及譯文賞析】相關文章:
史記·吳太伯世家原文及翻譯09-21
《三十世家·吳太伯世家》全文08-18
薄幸·送安伯弟原文及賞析04-11
自太伯作吳五世而武王克殷閱讀答案及翻譯07-05
《陳太丘與友期》原文與譯文09-16
《陳太丘與友期》原文及譯文10-12
伯兮原文及賞析02-16
巷伯原文及賞析02-27
《陳太丘與友期》原文譯文及注釋09-24
《九歌·東皇太一》的原文及譯文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