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合伙經營協議書(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通用合伙經營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通用合伙經營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重慶新安玻璃公司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zhí)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注冊資金500萬元甲方出資占股65%;
乙方出技術,占股35%。
二.合作項目:
一種帶有透明液晶顯示裝置的汽車前風擋玻璃專利證號: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為永久,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負責該項目技術開發(fā),生產培訓,生產監(jiān)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設備投資,物料采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者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并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權分成65%,乙方占股權分成35%。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yè)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雙方認可,該提留按雙方所占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總收益)。并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并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zhàn)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所有人經雙方協商確定。
八.其他事項:
1:生產前期的及時開發(fā)及樣品制作由甲方出資,在做出合格的樣品時,甲方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
2:在做出合格樣品后如甲方未履行承諾拒絕支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乙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伙經營協議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yè)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伙企業(yè)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伙企業(yè)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yè)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伙企業(yè)為普通合伙企業(yè),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zhí)行合伙業(yè)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
第7條合伙存續(xù)期間,合伙企業(yè)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本合伙企業(yè)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yè)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yè)事務的執(zhí)行。
第11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yè),其他合伙人不再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人;
第12條執(zhí)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執(zhí)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zhí)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zhí)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伙企業(yè)執(zhí)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jiān)督執(zhí)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托執(zhí)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zhí)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yè)相競爭的業(yè)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yè)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yè)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yè)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yè)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yè)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yè)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6)以合伙企業(yè)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yè)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guī)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guī)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fā)生合伙人難于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yè);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guī)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guī)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yè)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伙事由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yè)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yè)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fā)生的合伙企業(yè)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3)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yè)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yè)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xù)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伙企業(yè)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yè)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guī)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伙企業(yè)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guī)定
第32條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伙人執(zhí)行本協議發(fā)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伙企業(yè)經營期限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yè)名稱)
年月
通用合伙經營協議書3
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雙方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 為合伙負責人。以 為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覺得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guī)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業(yè)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xù)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xù)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簽署時間:
通用合伙經營協議書4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yè)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yè)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
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yè)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yè)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fā)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yè)。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通用合伙經營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yōu)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chuàng)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jiān)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3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叁拾萬圓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fā)生合作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作企業(yè)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合作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yè)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zhí)行合作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yè)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jiān)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
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yè)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yè)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
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作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yè)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作所欠稅款;
合作的債務;
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作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guī)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zhí)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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