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客戶申請新裝或增加用電時,應向供電企業(yè)提供哪些資料?
答:客戶應提供用電工程項目批準的文件及有關的用電資料,包括用電地點、電力用途、用電性質、用電設備清單、用電負荷、保安電力、用電規(guī)劃等資料,并依照供電企業(yè)規(guī)定的格式如實填寫用電申請書及辦理所需手續(xù)。
新建受電工程項目在立項階段,客戶應與供電企業(yè)聯(lián)系,就工程供電的可能性、用電容量和供電條件等達成意向性協(xié)議,方可定址確定項目。
未按前款規(guī)定辦理的,供電企業(yè)有權拒絕受理其用電申請。
如因供電企業(yè)供電能力不足或政府規(guī)定限制的用電項目,供電企業(yè)可通知用戶暫緩辦理。
用電申請報告(說明:此表用于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客戶名稱 | 地址 | ||||||||||
原有容量 | 申請容量 | 客戶號 | |||||||||
用電種別 | 電話 | ||||||||||
生產班次 | 主要產品 | 經辦人 | |||||||||
用電設備明細 | |||||||||||
設備名稱 | 容量 | 臺數 | 合計容量 | 設備名稱 | 容量 | 臺數 | 合計容量 | ||||
申請用電理由 | 主管上級意見 | ||||||||||
單位公章 | 主管上級公章 |
2 .供電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什么?高壓、低壓供電方案有效期分別為多少?客戶遇有特殊情況,需延長供電方案有效期應怎么辦理?
答:供電方案的有效期是指從供電方案正式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至交納供電貼費并受電工程開工日為止。高壓供電方案的有效期為一年,低壓供電方案的有效期為三個月,逾期注銷。客戶遇有特殊情況,需延長供電方案有效期的,應在供電方案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電企業(yè)提出申請,供電企業(yè)應視情況予以辦理延長手續(xù)。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前款規(guī)定期限。
3 .答復供電方案期限是怎樣規(guī)定的?
答:答復供電方案期限:居民客戶最長不超過5天,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10天,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個月,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2個月。
4 .客戶需備用電源、保安電源時,如何辦理?
答:客戶可以電話申請辦理,也可以直接到電力營業(yè)廳辦理申請,供電企業(yè)受理申請后,應按其負荷重要性,用電容量和供電的可能性,與客戶協(xié)商確定。
5 .客戶受電工程竣工后,應向供電部門提交的竣工報告包括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