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制度1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各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明確安全指標和獎懲辦法。
(2)安全教育制度:對新進企業(yè)工人進行公司、項目和班組的三級教育;工人變換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使工人掌據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充分了解施工現場特點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學會使用施工現場配備和設置的安全防護用品及防護措施。并認真填寫“安全教育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
(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在每個分單項(體)開始作業(yè)前,必須由項目安全員和施工技術負責人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全面的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工人充分了解施工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性防護措施;受交底者履行簽字手續(xù)。
(4)特種作業(yè)持證上崗制:本工程項目施工中所需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其操作證不得超期使用,名冊齊全。并上報監(jiān)理公司審核批準后,由項目部安全員統(tǒng)一管理。
(5)安全檢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對查出的隱患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應及時整改。項目經理部至少每兩周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施工、安全等專職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的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yè)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并配合現場兼職安全監(jiān)督員對于鋼構件起重吊裝、圍護材料安裝、高空焊接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yè)應實行旁站監(jiān)督。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見附表
(6)班組“安全喊話”及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在施工過程中,每天作業(yè)前由班組長對所屬工人進行班前安全喊話,強調當天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提醒工人遵章守紀,杜絕違章作業(yè)。并監(jiān)督工人相互檢查安全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作好記錄。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應急措施,在重點防火部位(油漆庫房、乙炔、氧氣瓶庫房、)以及旁邊有可燃物的焊接作業(yè)點均按要求配備必消防滅火器。并且建立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的消防應急小組,負責消防應急救援。
(8)按規(guī)范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工作,對各樓層周邊、通道和樓梯兩側邊以標高大于2米的平臺臨邊均按要求設置防護欄桿,現場施工人員一律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的高空作業(yè)必須系緊安全帶,并掛在牢固位置。
(9)建立施工用電管理制度,加強現場施工用電管理。所有電路、配電箱、電機等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管理和維修,電器、用電機具安裝必須符合國家安全規(guī)范要求,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和安全保護裝置。
(10)工傷事故處理:建立事故檔案,按調查分析規(guī)則、規(guī)定進行處理報告,認真做好“四不放過”工作(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整改合格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周圍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11)建立項目安全管理內業(yè)資料檔案。采用江寧區(qū)安全監(jiān)督站統(tǒng)一印制的安全管理資料,資料填寫滿足《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要求。安全管理內業(yè)資料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主要應包括安全責任制、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護措施及用品、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安全檢查與驗收、工傷事故統(tǒng)計等方面的記錄或臺帳。
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zhí)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驗收規(guī)范等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第二、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第三、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guī)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四、建筑裝飾裝修企業(yè)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建筑裝飾裝修企業(yè)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六、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fā)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七、質量安全監(jiān)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jiān)督。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jiān)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fā)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質量和安全是建筑裝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視。建筑施工單位在設計建筑裝修時一定要考慮這些問題,相關的部門也應該盡到相應的監(jiān)管責任,共同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3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二、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自覺遵守施工現場一切規(guī)章制度,聽從現場安全員指揮,不違章作業(yè),不冒險蠻干。
三、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愛護現場一切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拆解腳手架、安全網、防護欄桿、防護門等,嚴禁隨意開動他人使用的電力設備、運輸設備,嚴禁無證操作特殊工種作業(yè)。
四、經常檢查工作崗位的.安全狀態(tài),保證安全作業(yè)面,努力貫徹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做好文明施工。
五、工人有拒絕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的權力,有越級上報安全生產情況的權力,任何人不得阻撓、壓制。
安全管理制度4
1、所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必須有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進行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一定要有針對性,根據施工工程結構特點、施工方法、作業(yè)環(huán)境,提出措施和注意事項;
3、工地施工需要的暫設電氣工程,必須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之中,要有設計、有計劃、有平面圖、有說明;
4、對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5、單獨的.安全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據、有計算、有說明、有審批;
6、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有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進行編制,并要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
7、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向工地負責人、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并要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
8、施工方案批準后,如果責任人、職工不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發(fā)生了人身事故,要追究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特指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定期檢查:
由項目經理每月組織一次施工現場安全大檢查,檢查人員由安全員、技術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按照安全檢查評分標準項目、內容對安全管理、安全標志、施工道路、邊坡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等進行全面大檢查。做好檢查與總結相結合,檢查與評比相結合,檢查與獎罰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危險隱患較多的現場進行停產整頓,對運行不良的電氣設備、施工機械等要堅決停止使用。整改之后,有檢查組復查合格方準使用。
2)驗收安全檢查:
腳手架、井字架由現場施工員組織安裝工人參加,按照檢查表列的項目,確實基本達到規(guī)程要求后由施工員和操作班組簽字,然后在自檢的基礎上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驗收并簽字,驗收合格后才能正式使用。施工機械的檢查驗收,由施工員組織安裝工人,司機參加,按照檢查表的內容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損壞,運行正常后,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驗收并簽字,并掛牌后方能使用。
3)班組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負責進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檢查的重點是班組使用的`設備、電動工具等及作業(yè)面防護措施,發(fā)現問題及時修復或更換,確保作業(yè)安全并作好記錄。
4)季節(jié)檢查:
針對季節(jié)氣候特點,對可能給安全施工帶來危害由公司或項目部生產和質安部門安全檢查。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防凍、防滑、防墜落、防火災、防中毒的各項措施。暑季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是露天作人員的作息時間是否調整,休息的宿舍是否通風。防暑降溫的飲品供應是否符合衛(wèi)生要求。檢查組由項目帶隊,安全、施工部門派員。風季檢查主要內容是各種起重設備、架設工程、電桿、臨舍等有無倒塌的危險,達到邊檢查,邊加固的目的。
5)整改與復查:
對施工生產中危害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各種危險因素,一旦發(fā)現,要認真研究對策,積極實施改進措施,消除危險因素,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生產,對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積極、廣泛地搞好整改。對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分類,按立即要整改的問題和限期整改的問題,發(fā)出整改通知單,以便整改時采取不同的處理辦法。務必做到條條有落實,件件有交待。對于簽了整改通知單隱患,項目部必須組織力量逐項復審,對整改及時徹底的要給以表揚,凡不認真整改者要給以批評,經濟處罰直至行政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6
1)積極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進行防火,防爆及消防常識的宣傳教育。
2)積極進行安全防火大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3)掌握列入消防目標的重點部位、重點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 4)嚴格執(zhí)行各項防火規(guī)定,制定和明火作業(yè)審批制度的監(jiān)督工作。
5)易燃、易爆堆放處防火標志要醒目,并配備好不同的'滅火器材。
6)對節(jié)假日及不同季節(jié)氣候及時進行防火工作檢查。 7)防火器具配備要合理,并進行檢查,過期的器材要及時更換。 8)施工現場道路完好,便于消防車進出現場。
9)防火器具配備要合理,并進行檢查,過期的器材要及時更換。
安全管理制度7
一、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要樹立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的思想,為單位施工、生產、生活站好崗、放好哨,領導安排在哪里就守衛(wèi)在哪里,工作中一定認真負責。
二、堅守崗位,恪盡職守,工作要嚴肅認真,不準擅自離崗位,不在崗位上嬉逗、瞌睡,
堅持原則,按章辦事,不徇私作弊。
三、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復雜情況,要多思多想,分清真假、是非,正確處理,對待周圍情況做到仔細觀察,善于發(fā)現違法犯罪可疑線索,敢于和善于斗爭。
四、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正確執(zhí)行政策,注意工作方法,遵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法令,遵守項目經理部的有關一切規(guī)章制度,工作服裝整潔,態(tài)度和氣,互相配合,講究文明禮貌。
五、工作做到“三查”、“五好”、“四勤”、“兩快”。門衛(wèi)工作要堅持一查進單位人員的出入證、工作證,二查出單位的物資材料的出門證和實物,三查人員、車輛進出的動態(tài),做到執(zhí)行制度好,交通指揮好,事情處理好,團結互助好,情況記錄好;要眼勤、腦勤、腿勤、手勤(有記錄),反映情況快,解決問題快。
六、了解值班范圍,熟悉周圍環(huán)境,要弄清同護衛(wèi)工作關系和密切的生產、業(yè)務、活動情況,有關制度和辦事的`程序,熟悉機構區(qū)域的關系,如道路、門窗、電器開關和消防設施及器材的部位等等。
七、做好要害部位和機械設備、物資材料的守衛(wèi)、巡守工作,根據安排,做好目標守衛(wèi),看管好重要物資,加強防范意識,消除隱患漏洞,維護好內部的生產、生活秩序,保障單位內部的安全。
八、做好交班、接班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8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二、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三、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進入施工現場。
四、嚴禁酒后上崗操作。
五、高處作業(yè)嚴禁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六、施工現場動火,要辦相關手續(xù),吸煙到吸煙室,不準隨意吸煙。
七、嚴禁攀登腳手架、井架或隨吊盤上落,對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設施、警告牌和標志等不準隨意拆除和挪動。
八、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電氣設備必須由持證專業(yè)人員操作,任何人不得隨意動用或亂拉亂接電線。
九、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準在施工現場打鬧嬉戲。
十、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任何物品,以免造成物體打擊,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安全管理制度9
一、范圍
為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生產中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本責任制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
二、引用標準、術語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2、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級領導應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的領導責任,以及各級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生產員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是根據[管生產的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企業(yè)各級領導和各類人員明確地規(guī)定了在生產中應負的安全責任。這是企業(yè)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yè)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核心。
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委員會):是由本公司主要負責人組成的領導機構,是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機構。其下配備安全主任(設臵安全辦),具體落實本公司安全
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委員會)決議。
三、管理職能與內容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設立應符合及深圳市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公司級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開展勞動保護教育,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3、組織制訂、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編制安全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4、參加、組織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xié)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試車投產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負責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工作;
7、深入現場監(jiān)督檢查,督促并協(xié)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總經理處理;
8、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tǒng)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主管或配合人身傷亡、火災、x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上報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9、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負責制訂職工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并督促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及時發(fā)放和合理使用;
10、協(xié)同公司有關部門做好公司職業(yè)衛(wèi)生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1、負責對公司各部門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推廣安全生產科研
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12、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
生產委員會)成員會議,提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成員的技術素質、安全意識;
14、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5、負責消防安全管理;
a組織義務消防隊,并對其進行業(yè)務技術指導訓練。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滅火
訓練和逃生技能訓練;
b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有關防火措施、消防設施的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c負責健全公司防火檔案,對生產部門、倉庫的防火重點部位重點管理。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安全職
責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在國家法律、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貫徹執(zhí)行國家、、以及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
全生產委員會)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親自主持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會議,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會議應形成紀要并組織實施;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和事故調查處理等制度;
3、針對本公司生產經營的'特點,組織實施安全管理工作計劃,保障安全投入;
4、按有關規(guī)定設臵安全管理機構,配臵專職和兼職安全主任;
5、使用或提供的設備、設施、物料和作業(yè)場所應當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企業(yè)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并應當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開展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7、組織開展安全檢查,落實整改隱患;
8、發(fā)生事故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告和處理;
9、配合和接受x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職責。
(三)董事長安全職責
1、董事長是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授權總經理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聽取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工作匯報;
4、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對本公司重大的安全事務進行決策,時刻監(jiān)督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5、處理本公司內突發(fā)的的重大安全事件;
6、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董事會,就重大安全事務進行討論或決策;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職責。
(四)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第一負責人,受董事長委托,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保x國家和公司安全生產法令、規(guī)定、有關規(guī)章制度在公司貫徹執(zhí)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訂并實施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安全技術x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針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組織實施安全管理工作計劃,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x;
5、按有關規(guī)定設臵安全管理機構,配臵專職和兼職安全主任;
6、使用或提供的設備、設施、物料和作業(yè)場所應當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企業(yè)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并應當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7、組織開展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8、組織開展安全檢查,落實整改隱患;
9、發(fā)生事故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告和處理;
10、配合和接受x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職責。
(五)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職責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聽取所轄部門安全工作匯報,及時指導并提高所轄部門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制度10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監(jiān)督條例和消防實施細則。嚴格執(zhí)行深圳市關于施工防火安全有關規(guī)定。
二、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該工地的防火領導工作”,月、季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限期整改。
三、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隊,同時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常識、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性能、補救火災的一般常識,提高義務消防人員的業(yè)務素質,經常對現場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安全教育。
四、施工現場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消火栓設有明顯標志,消火栓附近嚴禁堆放施工雜物,定期進行檢查,工地、三類臨時消火栓要保持足夠的消防用水。
五、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使用明火。需要明火作業(yè)時必須經工地公安派出所批準,有預防措施,專人負責,發(fā)給用火證,方準作業(yè)。
六、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將附近的.易燃物清理干凈,做好防護后進行作業(yè),垂直作業(yè)時用石棉瓦、鐵板等不燃物遮擋,防止焊接火花飛濺,作業(yè)結束后應認真檢查作業(yè)現場,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七、現場用的九夾板、竹芭在周轉存放時必須堆碼整齊,垛與垛之間要有防火間距,不得亂堆亂放。
八、現場木工作業(yè)產生的刨花、鋸沫要及時清理裝袋運走,損壞的九夾板、木方、竹桿及廢棄草袋要運存在指定的地點及時運走,不得亂堆亂放。
九、現場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保證其性能良好,不準損壞,挪做它用,確保方便使用,存放整齊。
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危險作業(yè)安全管理,防止發(fā)生各類事故,保障作業(yè)人員生命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結合集團運營管理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危險作業(yè)項目,是指在生產作業(yè)中具有較高危險性,可能對作業(yè)人員造成人身傷害和各類事故的操作或任務,一般包括:動火作業(y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高處作業(yè)、斷路作業(yè)、破土作業(yè)、吊裝作業(yè)、盲板抽堵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及相關方單位。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定,高度重視危險作業(yè)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危險作業(yè)項目實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涉及危險作業(yè)的建設、維修項目須委托實施的,業(yè)主單位應嚴把資質關,不得將項目發(fā)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第六條危險作業(yè)應遵循“誰組織生產,誰制定安全措施”、“誰批準方案實施,誰負責措施落實”的管理原則。實施危險作業(yè)的單位應依據管理實際,建立健全危險作業(yè)分級審批機制,建立危險作業(yè)許可證制度,嚴格落實相關危險因素檢測和安全措施確認程序,未經審批同意,不得施工作業(yè)。
第七條對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危險作業(yè),應實行審批報備制度。在作業(yè)實施前,應由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會同工程技術部門審查安全施工方案,檢查施工現場,并將審查檢查情況報備業(yè)主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安全條件符合要求后,經施工單位分管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施工作業(yè)。
第八條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審批手續(xù)時,現場應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有具體的安全措施,并報經相關負責人同意后實施,在情況允許后立即補辦審批手續(xù)。
第九條業(yè)主單位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單位危險作業(yè)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集團安全管理部對本制度的落實進行監(jiān)督管理。各子公司和相關方單位應認真遵守執(zhí)行此制度,未執(zhí)行者按違章作業(yè)處罰。違反本制度導致事故的單位及責任人,按相關規(guī)定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12
1、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職責,安全監(jiān)管人員的職責,新聞單位及社區(qū)組織的權利和義務等。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保障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建設工程“三同時”,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置等。
3、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度,主要內容包括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質及其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職責。
4、從業(yè)人員的權利義務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從業(yè)人員八種權利和兩項義務。
5、中介服務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從事安全評價、評估、檢測、檢驗、咨詢服務等工作的中介機構。
6、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事故應爭預案的制定、事故應急體系的建立、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的原則和程序、事故責任的追究、事故信息發(fā)布等。
7、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安全生產責任的確定和責任形式,追究安全責任的機關、依據、程序和安全生產法律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4.程序
4.1檢修組織
4.1.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4.1.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4.1.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xù)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4.2檢修準備
4.2.1各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能馬虎。
4.2.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4.2.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2.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4.2.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4.2.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guī)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guī)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4.2.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4.2.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人口閥門。
4.2.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xù)。
4.3檢修安全規(guī)定
4.3.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4.3.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程。(高空作業(yè)、土方工程、吊裝作業(yè)等)。
4.3.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3.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4.3.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4.3.6.2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業(yè)和多層次交叉作業(yè)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4.3.6.4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設備帶壓不拆;
4.3.7.2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4.3.7.3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從事有毒有害系統(tǒng)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jiān)護人員。
4.3.9 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wěn)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 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4電氣焊安全規(guī)定
4.4.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yè),要指派監(jiān)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yè)。
4.4.2在焊接作業(yè)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4.4.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4.4.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4.4.6.1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4.4.6.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4.4.6.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4.4.6.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4.4.7電焊工作業(yè)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4.4.8電焊作業(yè)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4.4.9焊接作業(yè)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yè)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yè)應采取防護措施。
4.4.10電焊作業(yè)在多人交叉作業(yè)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4.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4.6.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yè)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4.6.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4.6.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6.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
2、項目部組織班子人員,每十天組織一次大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填寫整改報告書。
3、施工班組每天堅持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后對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4、施工現場每個工人在作業(yè)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
5、安全員、各工種工長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6、對檢查出工人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者,進行批評教育,或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罰款處理。
7、對重大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并上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二)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系,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發(fā)生,從而實現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3、堅持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4、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制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為確保安全施工,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素質,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各項目在安排生產的同時,應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2、必須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班組每天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內容主要是當天的作業(yè)環(huán)境、鄰近高壓線、附近建筑物地基情況、氣候條件(如臺風、雨季等)、當班主要工作內容、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操作、安全技術要求的特殊工種的配合等。班前檢查,主要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現場每個崗位周圍的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上班前由工地負責人(工長)對當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記錄在案。
4、班組長在班前向職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讓職工了解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確使用和發(fā)揮建筑工人“三寶”,發(fā)動職工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積極組織落實和實施。
5、必須建立班組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制度,即在平時的班前活動中,增加以下內容:小結本周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出下周安全生產要求,特別是針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的工作環(huán)境和特殊作業(yè)部位等,如何采用相應預防措施,分析班組工人思想動態(tài)及現場安全生產情況,表揚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訓。
6、上級有關單位對工地的檢查情況均應按實記錄。
7、記錄要齊全、詳細、認真,并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四)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必須按時復審方為有效。
2、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范圍。
3、特種作業(yè)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5、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后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并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6、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7、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酒后操作。
8、違反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9、特種作業(yè)人員登記表后應附操作證復印件作為安全檢查資料附件。
(五)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采取積極預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院第75號令《企業(yè)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制訂本制度: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yè)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中的條款。
2、傷亡事故發(fā)生后,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3、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發(fā)生。
4、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5、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損失大小給予不同的處理,對發(fā)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從重處理。
(六)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使用制度
1、各項目部應按規(guī)定為職工發(fā)放符合安全衛(wèi)生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2、物資部門應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管理,按統(tǒng)計的工種和性別,做好年度勞動保護用品計劃,并按批準的計劃進行采購,不得盲目采購,防止積壓。
3、各項目部在采購勞動保護用品時,須在國家審批的勞動保護用品商店采購,所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書、產品質量安全鑒定證書等。
4、勞動保護用品入庫后,必須進箱、進柜,經常檢查,嚴防霉爛變質、鼠咬、蟲害、保持清潔衛(wèi)生。
5、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中,要建立發(fā)放領用臺帳,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6、職工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項目部對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儲存,必須設立專用倉庫或儲存室。
2、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場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有關專業(yè)防火規(guī)范;
(2)有防雷保護措施;
(3)電氣設備符合國家電器防爆標準;
(4)有防靜電設施;
(5)設置有相應的通風、防爆、監(jiān)測、報警、滅火等消防安全設施;
3、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核發(fā)的許可證;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儲存、使用的場所、設施;
(3)有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含保管、使用等人員);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
4、運輸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車輛及駕駛員必須至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申辦準運證,配備的押運員也要辦理押運證。
5、運輸工具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6、各項目部必須嚴格填寫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類清單,逐級上報,報表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審核、簽證并蓋有公章。
7、當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退庫,不得在使用單位滯留,即使是明日還要使用,但也要辦理退庫,明日使用時,再按規(guī)定領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須嚴格入庫驗證、領用簽證批準、退庫簽證確認等工作。
(八)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獎勵細則
1、公司設安全獎勵基金,按完成工程總價的萬分之一計提安全獎勵基金,各種違章罰款均進入安全獎勵基金,建立專項基金,專款專用,由公司統(tǒng)一使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獎勵。各二級公司及項目部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計提安全獎勵基金。
2、公司每月組織對各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檢查,檢查評分達到優(yōu)良的,建設公司將給予項目經理或項目主管負責人2000元的獎勵。
3、各項目部、二級公司年內無死亡、重傷事故、負傷率控制在指標內(5‰),年終公司給予項目分部、二級公司主管經理20xx~5000元獎勵。
違反安全管理體系及制度處罰細則
1、各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對項目經理處以500 0~8000元罰款。
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對項目經理處以200 0~5000元罰款。
3、未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對項目經理處以1000元罰款。
4、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或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明確,對項目經理及其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
5、未堅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教育培訓制度、班前活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等相關制度,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處以500~1000元罰款。
6、各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經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檢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達不到合格要求,將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處于100 0~3000元的罰款。
安全事故處罰細則
1、對發(fā)生死亡事故、重傷事故隱瞞不上報的工程項目,將對項目的安全主管負責人處于5000元的罰款。
2、工程發(fā)生死亡1人事故,將對項目經理部及分公司處以8000~12000元的罰款。死亡2人及以上處以20000~30000元罰款,并扣發(fā)全年獎勵性工資。
3、各工程年負傷率每超過控制指標的1‰,對項目部罰款1000元;超過2‰及以上以1000元為基數累計罰款。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傷1人罰款4000元;重傷2人以上以4000元為基數累計罰款。
4、被罰款部門在接到建設公司罰款通知一個月內,把罰款交到公司財務部。
違反勞動保護用品佩戴要求處罰細則
1、進入生產作業(yè)區(qū)不戴安全帽等,罰款30元。
2、高處作業(yè),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帶,罰款50元。
3、焊工不戴防護用品,罰款30元。
4、氣割工不戴防護眼鏡,罰款30元。
5、打磨、切割、清鏟等產生飛濺的作業(yè)不戴防護眼鏡、口罩,罰款30元。
6、噴漆不戴防毒口罩,罰款30元。
7、能夠產生粉塵的其他作業(yè)不戴防塵口罩,罰款30元。
8、其它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佩帶相應防護用品,罰款30元。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處罰細則
發(fā)現以下違章指揮行為,對直接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1、不辦理審批手續(xù)進行動土、動火、進入有限空間、電路檢修以及超長、超寬和超限吊裝等特殊作業(yè)。
2、特殊作業(yè)未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監(jiān)護或現場安全監(jiān)護以各種理由不堅持在現場。
3、設備修理無方案、施工維修無設計或設計未按規(guī)定審批。
4、有設計或方案不執(zhí)行。
5、試壓、干混、吊裝以及危化品接卸、儲存不執(zhí)行工藝紀律。
6、夜間或特殊氣候條件下無保障措施強行冒險作業(yè)。
7、特殊工種不持證上崗。
8、管理人員發(fā)現不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勞動防護服裝不規(guī)范時不及時糾正。
10、交叉作業(yè)沒安排統(tǒng)一的安全協(xié)調人。
12、管理人員為趕進度強令工作人員減少安全防范環(huán)節(jié)、省缺有關操作要領和過程。
發(fā)現以下違章操作行為,對直接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作業(yè)現場、物資倉庫內、易燃品儲存區(qū)等禁止吸煙場所吸煙。
2、施工場所梯子不穩(wěn)固或單獨在梯子上站立作業(yè)。
3、違規(guī)操作機械設備。
4、管溝施工不設圍欄和警示標志,施工完畢不不蓋蓋板。
5、動土施工結束后未及時回填恢復地面設施,隨意堆放處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員在坑、槽、井、溝內休息。
7、吊裝設備和管材不按規(guī)定使用引繩。
8、無人指揮起吊重物或指揮吊車不戴指揮標志。
9、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繩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駛。
12、乘車不系安全帶。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堿、化工材料等物質。
14、場內特種作業(yè)車輛搭乘人員。
15、設備設施運行期間對其進行維修作業(yè)。
16、特種設備作業(yè)時在抓斗、叉斗和設備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檢修設備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發(fā)現以下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對直接責任人罰款20—50元:
1、不按時上班,遲到、早退。
2、脫崗、竄崗或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飲料。
4、未經安排或同意私自頂崗、換崗。
5、不按規(guī)定值班,重點工作、特殊作業(yè)等應該在現場的時候不在現場。
6、鼓勵員工對“三違”現象進行舉報,對舉報“三違”行為的員工按對責任人罰款同等金額進行獎勵,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參與先進評選。
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處罰細則
1、新進場員工未經三級教育并考核合格而上崗作業(yè)的,一人罰款50元。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一人罰款100元。
3、無經過審批并合格的安全施工組織方案,沒缺一項罰款200元。
4、塔吊、龍門架等安裝或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xù)就投入使用的,罰款500元。
5、對上級檢查人員提出的隱患整改不及時整改的,罰款200元。
6、未按要求張貼安全規(guī)章制度,或未張貼安全警示標志的,罰款100元。
違反安全用電處罰細則
1、在建工程或臨時設施與臨近高壓線的距離少于規(guī)定安全要求,又無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0元。
2、無臨時施工用電方案或無審批即實施的,每項罰款200元。
3、配電箱、開關箱無防雨裝置,箱體結構不符合要求,或安裝位置不正確的,每處罰款50元。
4、帶電作業(y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罰款100元
5、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電源的,罰款50元;
6、直接使用電線插入插座的,罰款50元;
7、不按規(guī)定采用三相五線制,或不按規(guī)定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每處罰款100元。
8、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規(guī)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9、工地現場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電線、電纜不得拖地,違者每項罰款50元。
10、配電線線路老化破損、接頭處理不當的,每處罰款50元。
11、線路未設短路、過載保護,線路截面不能滿足負荷電流的,罰款50元。
12、線路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電纜沿地面明敷,電桿、橫擔、支架不符合要求等,每處罰款50元。
13、電工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的,每次罰款100元。
14、手持電動工具、潛水泵、電鋸、移動式電氣設備、宿舍用電線路等沒有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的,每項罰款100元。
15、電焊機的電源線、焊鉗或其接線的絕緣破損、接線柱無護罩的,每臺罰款50元。
16、乙炔發(fā)生器或乙炔氣瓶沒有防止回火安全裝置的,氣瓶間距小于5米,距離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沒有隔離措施的,現場沒有防曬、防雨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
17、濕作業(yè)時未及時對燈線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護措施的,罰200元。
18、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配電柜上(內)擺放雜物的,每處罰款100元。
19、電工作業(yè)前不驗電,不按規(guī)定裝設地線和掛標示牌,每次罰款50元。
20、電線裸露,絕緣損壞,電器無防護罩,每次罰款50元。
21、電焊機接地線不規(guī)范,電焊機停用時不斷電。臨時用電布線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罰款100元。
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用電不使用安全電壓,每次罰款50元。
違反“四口”、“五臨邊”防護規(guī)定處罰細則
1、在建工程臨邊、洞口等部位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每處罰款50元。
2、在建工程外側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安全網規(guī)格、材質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
3、工作面臨邊無防護,臨邊防護不嚴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處罰款50元。
4、在建工程的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未采取防護措施,防護措施、設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處罰款50元。
5、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于10m)未設置安全平網的,每處罰款50元。
6、通道口未搭設防護棚或防護不嚴、不牢固,防護棚兩側未進行防護,
防護棚寬度不大于通道口寬度,防護棚長度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7、建筑物高度超過30m,防護棚頂未采用雙層防護,防護棚的材質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違反工程機械使用規(guī)定處罰細則
1、物料提升機
(1)物料提升機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防墜安全器,罰款100元。
(2)起重量限制器、防墜安全器不靈敏,罰款100元。
(3)安全停層裝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未達到定型化,罰款100元。
(4)未安裝上限位開關,或限位開關不靈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5)物料提升機安裝高度超過30m,未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自動停層、語音及影像信號裝置,每項罰款100元。
(6)未設置防護圍欄或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7)未設置進料口防護棚或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8)停層平臺兩側未設置防護欄桿、擋腳板,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或停層平臺腳手板鋪設不嚴、不牢固,罰款100元。
(9)未安裝平臺門或平臺門不起作用,安裝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未達到定型化,每處罰款50元。
(10)吊籠門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1)附墻架結構、材質、間距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12)附墻架未與建筑結構連接或附墻架與腳手架連接,每處罰款50元。
(13)纜風繩設置數量、位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未使用鋼絲繩或未與地錨連接,每處罰款50元。
(14)地錨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每處罰款50元。
(15)吊籠處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鋼絲繩少于3圈,罰款50元。
(16)未設置鋼絲繩過路保護或鋼絲繩拖地,罰款50元。
(17)安裝單位未取得相應資質或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罰款100元。
(18)未制定安裝(拆卸)安全專項方案,內容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9)未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填寫不規(guī)范,未經責任人簽字,罰款100元。
(20)上下無聯(lián)絡信號,罰款50元。
2、塔吊
(1)塔吊無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靈,罰款100元。
(2)無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靈,罰款100元。
(3)吊鉤無保險裝置,罰款50元。
(4)小車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斷繩保護及斷軸保護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5)行走及小車變幅的軌道行程末端未安裝緩沖器及止擋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6)起重臂根部絞點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風速儀或不靈敏,罰款50元。
(7)塔式起重機頂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圍建筑物未安裝障礙指示燈,罰款50元。
(8)吊鉤未安裝鋼絲繩防脫勾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9)吊鉤磨損、變形、疲勞裂紋達到報廢標準,罰款100元。
(10)滑輪、卷筒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1)滑輪及卷筒的裂紋、磨損達到報廢標準,罰款50元。
(12)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罰款50元。
(13)安裝完畢無驗收或責任人未簽字,罰款100元。
(14)未制定安裝拆卸方案,內容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5)作業(yè)隊伍沒有資格證書,罰款100元。
(16)塔吊無專人指揮或司機不持證上崗,每次罰款50元。
(17)塔吊無交接班、維修保養(yǎng)檢查記錄,每次各罰款50元。
(18)多塔作業(yè)未制定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經審批或方案針對性不強,罰款50元。
(19)任意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3、施工升降機
(1)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或不靈敏,罰款100元。
(2)未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或不靈敏,罰款100元。
(3)防墜安全器超過有效標定期限,罰款50元。
(4)未安裝急停開關,或急停開關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5)未安裝吊籠、安全鉤扣,罰款50元。
(6)未安裝極限開關或極限開關不靈敏,罰款100元。
(7)未安裝上(下)限位開關或上(下)限位開關不靈敏,罰款100元。
(8)極限限位器與上、下限位開關共用一個觸發(fā)元件,罰款50元。
(9)未安裝吊籠門機電連鎖裝置或不靈敏,罰款50元。
(10)未設置防護圍欄或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1)未安裝防護圍欄門連鎖保護裝置或連鎖保護裝置不靈敏,罰款50元。
(12)停層平臺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3)附墻架與建筑結構連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14)附墻架間距、最高附著點以上導軌架的自由高度超過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5)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鋼絲繩的規(guī)格、固定、纏繞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滑輪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6)未安裝防脫軌保護裝置,罰款50元。
(17)安裝、拆卸單位無資質,罰款50元。
(18)未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或方案無審批或內容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9)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無責任人簽字,驗收表填寫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20)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每次罰款50元。
4、起重吊裝
(1)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核,罰款100元。
(2)起吊重量超過100KN及以上專項方案未按規(guī)定組織專家論證,罰款100元。
(3)未安裝荷載限制裝置或不靈敏,未安裝行程限位裝置或不靈敏,罰款100元。
(4)吊鉤未設置鋼絲繩防脫鉤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5)未按規(guī)定安裝荷載、行程限制裝置,每項罰款50元。
(6)起重拔桿組裝不符合設計要求,起重拔桿組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無責任人簽字,罰款50元。
(7)鋼絲繩磨損、斷絲、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鋼絲繩索具安全系數小于規(guī)定值,罰款50元。
(8)卷筒、滑輪磨損、裂紋達到報廢標準,或卷筒、滑輪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罰款50元。
(9)地錨設置不符合設計要求,罰款50元。
(10)起重機作業(yè)處地面承載能力不符合規(guī)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罰款50元。
(11)起重機與架空線路安全距離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2)起重吊裝作業(yè)單位未取得相應資質或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罰款50元。
(13)未按規(guī)定進行技術交底或技術交底未留有記錄,罰款50元。
5、施工機具
(1)各施工機具安裝完成后,未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罰款50元。
(2)各種施工機具無安全裝置和傳動部位無防護,每臺一項罰款30元,并限期改正。
(3)設備無保護接地(零)或不安裝漏電保護器的限期改正并每臺罰款30元。
違反工程消防安全規(guī)定處罰細則
(1)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車通道未設置、不滿足消防車通行、停靠和撲救作業(yè)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擠占的,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0元。
(2)施工現場消防管網未設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網壓力和流量的罰款200元。
(3)兩個相鄰消火栓間距大于60米,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0元。
(4)手提式滅火器配備,地下室重點防火部位少于2組的或者地上重點防火部位、現場可燃材料庫房、工程實體內明火作業(yè)部位少于1組的,每次罰款200元。
(5)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或堆放處距離工程實體小于10m的,每次罰款200元。
(6)現場內動用電氣焊及明火作業(yè)未開動火證或動火地點與證上地點不符的,罰款100元。
違反工程實體安全規(guī)定處罰細則
1、基坑支護、土方開挖
(1)深基坑施工未編制支護方案,罰款1000元。
(2)基坑深度超過5m未編制專項支護設計,罰款500元。
(3)開挖深度5m及以上專項方案未經過專家論證,罰款500元。
(4)支護設計及土方開挖方案未經審批,或施工方案針對性差不能指導施工,罰款200~500元。
(5)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臨邊防護措施,臨邊及其它防護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6)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罰款200元。
(7)支護的作法不符合設計方案,罰款200元。
(8)支護設施已產生局部變形又未采取措施調整,罰款200元。
(9)砼支護結構未達到設計強度提前開挖,罰款200元。
(10)支撐拆除沒有拆除方案,或未按拆除方案施工,罰款200元。
(11)用專業(yè)方法拆除支撐,施工隊伍沒有專業(yè)資質,罰款200元。
(12)高水位地區(qū)深基坑內未設置有效降水措施,罰款200元。
(13)深基坑邊界周圍地面未設置排水溝,罰款200元。
(14)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措施,罰款100元。
(15)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臨近建筑和管線沉降措施,罰款200元。
(16)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于設計規(guī)定,罰款200元。
(17)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施,罰款200元。
(18)人員上下未設置專用通道,或設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罰款50~100元。
(19)施工機械進場未經驗收,司機無證作業(yè),罰款200元。
(20)挖土機作業(yè)時,有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yè)半徑內,罰款50元。
(21)挖土機作業(yè)位置不牢、不安全,罰款100元。
(22)未按規(guī)定進行基坑工程監(jiān)測及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和道路進行沉降觀測,罰款200元。
2、腳手架工程
(1)腳手架無施工方案和設計計算書,責令改正并罰款500元。
(2)施工方案未經審批,或未辦理腳手架驗收手續(xù),限期改正并罰款200元。
(3)腳手架搭設未按經審核合格的方案及規(guī)范進行施工,罰款200元。
(4)架體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罰款200元。
(5)架體底部未設墊板或墊板的規(guī)格、材質等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6)架體底部未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底座,罰款100元。
(7)架體底部未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掃地桿,罰款200元。
(8)未設置排水措施,罰款100元。
(9)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靠墻一端的外伸長度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0)立桿橫距、縱距、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荷載及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1)剪刀撐、連墻件設置不符合施工方案及設計要求,罰款100元。
(12)腳手板未滿鋪或鋪設不牢、不穩(wěn),罰款50~100元。
(13)腳手板規(guī)格或材質不符合要求,罰款100元。
(14)架體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不嚴,罰款50~100元。
(15)作業(yè)層未在高度1。2m和0。6m處設置上、中兩道防護欄桿,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擋腳板,罰款50~100元。
(16)作業(yè)層未用安全平網雙層兜底,且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網封閉,作業(yè)層與建筑物之間未進行封閉,罰款100元。
(17)未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或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罰款50~100元。
3、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方案未按規(guī)定編制與審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案未按規(guī)定組織專家論證就施工的,罰款1000元。
(2)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剪刀撐搭設情況、自由端高度等不否符合設計方案要求的每處罰款500元。
(3)支撐模板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的,罰款100元。
(4)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及2m以上時,未按要求設置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平臺,或未按要求進行防護的,罰款50~100元。
(5)立桿間距、水平桿步距、立桿的接長、連墻件的連接、扣件的緊固程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100元。
(6)拆模之前未按要求辦理拆模申請手續(xù)的,罰款100元。
(7)模板作業(yè)區(qū)未設置安全警戒線,拆除的模板未及時清理的,罰款100元。
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細則
(1)在市區(qū)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置高于2.5m的`封閉圍擋,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置高于1。8m的封閉圍擋,或圍擋沒有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罰款200元。
(2)圍擋材料不堅固、不穩(wěn)定、不整潔、不美觀,罰款50~100元。
(3)施工現場出入口未設置大門,罰款100元。
(4)未設置門衛(wèi)室,未設門衛(wèi)或未建立門衛(wèi)制度的,罰款100~200元。
(5)現場主要道路未進行硬化處理,道路不暢通、路面不平整堅實,罰款100~200元。
(6)現場排水設施不齊全或排水不通暢、有積水,未采取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罰款100元。
(7)建筑材料、構件、料具不按總平面布局碼放,材料布局不合理、堆放不整齊、未標明名稱、規(guī)格,罰款100~200元。
(8)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未采用合理器具或隨意凌空拋擲,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的,罰款100元。
(9)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分類存放,罰款100~200元。
(10)施工作業(yè)區(qū)、材料存放區(qū)與辦公區(qū)、生活區(qū)不能明顯劃分,罰款50~100元。
(11)現場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備滅火器材,罰款100~200元。
(12)現場臨時設施的材質和選址不符合環(huán)保、消防要求,罰款100~200元。
(13)易燃材料隨意碼放、滅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滅火器材失效,罰款100~200元。
(九)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項目經理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2、項目部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7、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8、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業(yè)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2、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13、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施工現場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不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倉庫、木工加工間、電焊氣割點、休息吸煙室等為重點部位,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現場不設工人宿舍,各臨時辦公室內不得使用電爐等設備。
4、木工加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清理工作。
5、按規(guī)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fā)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tài)。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qū)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方案,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等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等相關人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公司審查,經公司安審核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yè),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jié)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yè),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經項目專職安全人員審查批準厚,方可動火。
施工現場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jié)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guī)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在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木工加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yè)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fā)現作業(yè)人員抽煙或作業(yè)場內有煙蒂按規(guī)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清理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fā)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lián)系更換。
5、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fā)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施工現場安全例會制度
1、各項目應建立健全安全例會管理制度。
2、由項目經理或專職安全員等組織相關人員定期召開施工現場安全例會。
3、會議主要內容應包括:對前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總結、對施工現場發(fā)現的安全生產問題進行通報、對后續(xù)施工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預防等。
4、對檢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問題,應定責任人、定整改期限、定處理方案等,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教育或處罰。
5、整改完畢,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應加大處罰力度,并采取停工整頓等方式進行處理。
6、安全例會應留有書面會議記錄。
安全管理制度15
1、幼兒園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幼兒園園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幼兒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兒園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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