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公文的行文關系
行文關系,是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yè)單位之間的組織關系和業(yè)務關系在公文運行中的反映,也可以說是收發(fā)文機關之間的公文往來關系。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現(xiàn)代公文的行文關系,歡迎閱讀。
一、行文關系
行文單位各自的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決定著行文關系,行文關系是行文時發(fā)文與收文單位之間關系的反映,主要有四種形式:
(一) 上下級關系
上下級關系,即領導與被領導關系,也是一種隸屬關系,不過它是指同一系統(tǒng)中的具有直接垂直關系的上下級機關、部門、單位之間存在的隸屬關系,如國務院與國務院各部委、縣政府與鄉(xiāng)鎮(zhèn)政府。
(二)隸屬關系
隸屬關系,不論級別大小都在同一系統(tǒng)內(nèi),既包括領導與被領導關系(上下級關系),又包括領導與間接被領導的關系。這里主要強調(diào)后一種關系。如某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可以說是隸屬于國務院或所在省政府,而與非所在地的省政府就不是隸屬關系。
(三)平級關系
平級關系,是指同一組織系統(tǒng)內(nèi)級別相當?shù)臋C關、部門、單位之間的關系,如省委所屬各部委與省人民政府所屬各廳局之間的關系。
(四)非隸屬關系
非隸屬關系,是指非同一組織系統(tǒng)內(nèi)的機關、部門、單位之間的關系,如,此省政府與彼省政府、某省黨委與某縣政府之間的關系。
二、行文方向
行文方向是行文關系的反映,是指公文運轉與傳送的方向。一般分為上行、下行和平行三種。
上行,是指公文向其制發(fā)機關的上級機關運行。如某一機關要向其上級機關請示問題和報告工作,就必須使用上行的行文方向,運用請示和報告文種。
下行,是指公文向其制發(fā)機關的下級機關運行。如某一機關要實現(xiàn)對其下級機關的領導和監(jiān)督職權,就必須使用下行的行文方向,運用命令(令)、批示、決定等文種。
平行,是指公文向其制發(fā)機關的同級或不相隸屬的機關運行。這類機關之間為了協(xié)商工作或進行合作,其發(fā)文就必須使用平行的行文方向,運用函,或通知、議案等文種。
還有一類公文,其運轉與傳送既可上行,又可下行,還可平行,如意見、會議紀要等文種,這種行文方向可稱為“通行”或“泛行”。
三、行文方式
行文方式,是指行文的方法和形式。根據(jù)行文方向和實際工作需要,可以把行文方式分為逐級行文、多級行文、越級行文、直達行文、直接行文、單獨行文、聯(lián)合行文。
(一)根據(jù)行文方向分
1、逐級行文
逐級行文是上行文和下行文的基本的、常用的行文方式。
2、多級行文
多級行文,是公文制發(fā)機關向其直接上級機關報送公文并與此同時將此一公文呈報更高一級或幾級的非直接上級機關,或者向其直接下級機關下發(fā)公文并與此同時將此一公文發(fā)給更低一級或幾級的非直接下級機關。
3、越級行文
越級行文,是公文制發(fā)機關超越自己的直接上級機關,向更高的一級或幾級的非直接上級機關報送公文,或者繞過自己的直接下級機關,向更低的一級或幾級的非直接下級機關下發(fā)公文。
4、直達行文
直達行文,是指上級機關在必要時,將文件直接發(fā)至基層組織或直接傳達給人民群眾。
5、直接行文
直接行文,是指公文制發(fā)機關向同一組織系統(tǒng)內(nèi)與其級別相當?shù)幕虿淮嬖陬I導與被領導、指導與被指導關系的機關、單位行文。
(二)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分
1、單獨行文
所謂單獨行文,是指公文的制發(fā)機關只有一個,公文的具體內(nèi)容,只是一個機關的獨立意思表示。
2、聯(lián)合行文
所謂聯(lián)合行文,是指公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機關聯(lián)合制發(fā),公文的具體內(nèi)容,是兩個或兩個以上機關的共同意思表示。
拓展
根據(jù)國家行政機關的關系,各級機關之間的.行文關系可分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和普行文四個方向。
一、上行文
上行文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確定其行文關系應注意:
①向直屬上級行文,不可越級行文上行文的主送機關必須是直屬上級機關。如市人民政府(不包括縣級市)的直屬上級機關是省人民政府。在一般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只能向省人民政府行文,如無特殊情況,不可以越過省人民政府而直接向國務院行文。如果情況特殊,需要越級行文,則必須抄送省人民政府。
②準確選定文種,不可錯用文種向上級機關行文的文種有“請示”、“報告”、“議案”和“函”。“請示”、“報告”用于向直屬上級機關行文;“議案”則用于人民政府向同級的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函”一般用于向不相隸屬的上級機關行文。這些文體在選擇上要注意它們之間的差異。
③主送機關要單一上行文的主送機關就是發(fā)文機關的直屬上級機關,因此,主送機關只能寫一個,不能寫兩個以上的主送機關。即使是“函”,主送機關也應是一個,不能多頭主送。
二、下行文
下行文即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行文,也包括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向下級業(yè)務部門的行文。下行文確定行文關系時應注意:
①按直屬上下級關系行文
下行文和上行文一樣,必須按照直屬的上下級關系行文,不可以越級行文。如省人民政府向下行文,必須直接向各地、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局,各直屬機構。不可以直接向縣及縣級市行文。
下行文的主送機關可以有多個。凡是發(fā)文機關直屬的下級機關,都是下行文的主送機關,但在列出下行文的主送機關時不應該也不可能把所有的下級機關都列出來。
一般說來,政府機構的主送機關可以分為兩部分:政府機關、職能部門和直屬機構。
政府機關包括三部分:漢族區(qū)域政府、少數(shù)民族區(qū)域政府和直轄政府。如國務院向下發(fā)文,其主送機關是這樣安排的: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其他各職能部門的下行文主送機關的排列可依此類推,如國土資源部的下行文,其主送機關可以這樣排列: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土地(國土)管理局(廳),解放軍土地管理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土地管理局。
②文種的選擇要恰當
下行文的文種比較多,有“命令(令)”、“決定”、“意見”、“通知”、“會議紀要”、“批復”、“通報”等,在具體選用時要考慮準確、恰當。要做到準確恰當,首先要注意文種與發(fā)文意圖的一致性問題。
比如,同樣是表彰先進,發(fā)文意圖不同,則選擇的文種也不同,如果要給予重大的表彰,則要用“命令(令)”;比較重大的表彰,則要用“決定”;一般的表彰,則用“通知”。
其次,要注意文種與機關的級別的一致性問題,有些文種不能在較低級別的政府機關里使用,如“命令(令)”,雖然按規(guī)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機關可以使用,但在實際應用中縣級機關使用“命令(令)”很少,其他非政府機關,如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則不可以使用“命令(令)”。
三、平行文
平行文是平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的行文。行文時應注意:
①沒有隸屬關系,應根據(jù)相互關系行文
機關之間屬于不同的組織系統(tǒng),或雖屬于同一組織系統(tǒng),但機關的級別是相同的,這樣的機關之間不能行指導性、法規(guī)性、呈報性公文,如財政部與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之間,不能行法規(guī)性、指導性、呈報性公文。如果財政部的指導性、法規(guī)性公文需要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執(zhí)行時,則要由上一級領導機關批轉,即由國務院批轉,該公文方可運作。平行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可行知曉性、商洽性公文。
②文種的選擇一般以函主
平行文的文種主要是函,各種機關之間者可以通過函進行溝通、并商洽事宜。
四、普行文
普行文是向全社會行文,行普行文要注意以下兩點:
①沒有明確的行文關系
普行文一般沒有明確的行文關系,因為受文單位是全社會,行文與受文之間不具備行文關系。但要注意公文面向的具體讀者對象。如果面向國內(nèi)外,則要考慮行文的廣泛性,如果面向一定范圍,要考慮一定范圍內(nèi)讀者的接受。
②普行文的文種
普行文的文種有“公告”和“通告”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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